关于对《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科 | 添加时间:2023-03-27 |
为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规范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合法、适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参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辽应急规范〔2023〕1号),我局起草了《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子邮箱:hldsyjjfgk@163.com
电话:0429-3105816(传真)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园区高新五路1号(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125000
附件: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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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