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提案(第20240035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消防救援支队 | 添加时间:2024-06-18 |
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公安、应急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现答复如下:
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我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的现象屡禁不止。您提出的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管理的建议,对于提升消防“生命通道”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灭火救援作战行动高效实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为深刻吸取河南南阳“1.19”学校宿舍和江西新余“1.24”临街店铺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部署要求,2024年1月26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针对“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等,重点整治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等专项行动。同时,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了《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全市开展了“拆窗破网”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问题,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5月14日,市消安委制定了《葫芦岛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实施方案》,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周战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
(一)组织全面排查。各县(区)党委政府部署相关部门、发动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各级公安机关将全覆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督促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行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各级住建部门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巡查检查,对于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及时劝阻、制止,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划设标线、设置标牌等工作。各行业部门发挥条线管理或监管作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严格执法整治。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在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执法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处体系。
(三)强化警示教育。一是积极协调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广播电视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宣传,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二是全面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在每个住宅区的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每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培训会或约谈会;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发动“滨城蓝鸽”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消防宣传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上门入户”以案说法,向群众普及相关政策法规,讲解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并自觉配合工作,共同维护生命通道畅通。四是鼓励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不断营造“全民参与”的强大声势,形成群防群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