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危化领域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
| 文章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添加时间:2025-04-03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加快推进事故隐患内部奖励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员工监督报告制度,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查事故隐患报告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办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为激发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公司设立隐患排查奖励机制,每月对员工巡检发现的现场隐患进行审核,对于排查质量较高的隐患进行嘉奖。2025年3月份,一线员工共发现隐患问题145项,累计奖励员工4700元。
案例二:2025年3月20日,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聚醚分析车间班长发现PU-420A、PU-415密闭取样器阀门出现泄漏,班长立即对阀门进行紧固,并将阀门关闭不严,造成泄漏的情况上报公司。为了防止泄漏再次发生,公司立即组织更换阀门,同时加强现场巡检,保障装置安全稳定运行。为了激发员工排查隐患积极性,形成全员排查隐患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公司决定奖励个人200元。
责任编辑:马嘉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