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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24年第3号

文章来源:制造业科 添加时间:2024-12-17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评审单位评审合格,评审组织单位审核通过,现审核认定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有限公司东戴河分公司和中央储备粮葫芦岛直属库有限公司为葫芦岛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马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