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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公 告 2023年第6号

文章来源: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添加时间:2023-08-29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评审单位评审合格,评审组织单位审核通过,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认定葫芦岛莲花山铸造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葫芦岛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 附件: 附件.doc
  • 责任编辑: 市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