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葫芦岛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文章来源:规划和科技科 |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3-06-05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依据《葫芦岛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三条(一)项、第七章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经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审核审定后,对葫芦岛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进行调整,新入库专家4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特此公布。
附件:葫芦岛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新入库专家名单
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责任编辑:
市安监局